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台北嚴姓女醫生發現結婚20年的李姓丈夫常在深夜11時許說要去健身房,直到凌晨1時到3時間才回家,甚至與暱稱為J的陌生人互傳「哥好愛你」、「想你到胸痛」等曖昧語句,好奇偷偷跟蹤,沒想到小三竟然是男的!一氣之下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不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雖然對話紀錄其中一方確實是李男,但無法證明是與江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因此僅判賠60萬元。
嚴女指控,她與李男在就讀大學時是學長、學妹關係,結婚20年還育有1男1女,兩人都是醫生,但從2012年開始,丈夫常以健身為藉口在深夜11時許外出,而健身房只營業到凌晨0時,對方卻總是在凌晨1時到3時才返家,有時甚至整夜未歸,後來情況變得越來越嚴重,就算人在家中也是緊盯手機不放,頻頻用LINE傳送訊息,或是躲到遠處講很久的電話,完全沉浸在通訊世界中,她雖然起疑是否有小三,但還是期望有一天丈夫能回心轉意。
不過,嚴女等了又等都沒有看見情況改善,曾一度心灰意冷吞安眠藥求死,幸好最後獲救保住一命,但2015年間丈夫突然要求一同到律師事務所將夫妻財產變更為分別財產制,這才發現對方有隱匿的財產,某一天乾脆偷偷跟蹤追查,沒想到外遇對象竟然是江姓男子,「他們中午會到工作地點附近的大賣場共進午餐,還會一起進入同一間廁所隔間,疑似有性行為。我追問過究竟是怎麼回事,他卻辯解『只是對江XX心動過,沒有交往』,我為了顧全家庭選擇相信,後來卻在上網幫小孩找樂譜時發現LINE的曖昧對話。」
嚴女認為,丈夫假日都以「我很忙、有會要開」等理由拒絕陪伴小孩,實際上根本就是到江男家幽會,在他心中男友的套房才是真正的「家」,完全無心於家庭,這樣的行為已經與拋妻棄子無異,心寒之下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
被指控外遇的李男與江男則辯稱,兩人是在2015年時於健身房認識,頻繁使用LINE只是在談公益團體的公務,況且好朋友中午一起吃飯也很正常,進入同一間廁所什麼的也沒有證據,光靠使用暱稱的LINE對話根本無法證明兩人有超越友誼的交往。
然而,法官發現李男在臉書的暱稱與LINE一樣,因此認定其中一方就是他無誤,對話中暱稱為「J」的人傳送訊息說,「哥好愛你,哥好想你,可以視訊一下嗎?不用講話,只想看看愛達,想你到胸痛」,他則回答「我也是,愛你喔,好想你,想跟你一起來玩」,兩人在對話中互訴愛意,顯然已經侵害到嚴女的配偶權。
只是這位暱稱為「J」的網友到底是誰,法官認為,江男的英文名字根本沒有J這個字,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就是這個人,因此駁回嚴女對江的求償,僅裁定李男須賠償妻子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相當與否,主要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的數額,最後還是法官自由心證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