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1名謝姓護士與已婚的朱姓消防隊員發生不倫戀,不久後朱男想分手,謝女遂偷拍2人親密照,威脅簽訂性愛契約、傳LINE稱「你餵飽我、我自然不吵」、「我只要你的肉體」等想挽留朱男,但朱男堅持分手,謝女因而向消防署檢舉還向朱妻自曝姦情,朱男被記過調職、妻子也跟他離婚並提告,去年底2人因妨害家庭被起訴,結果法院開庭時,謝女堅稱「我們只有口交,沒有性器官接觸」。
檢方調查指出,擔任急診護士的謝女(38歲),2013年9月間看到出任務至醫院的朱姓消防隊員(40歲)後甚為仰慕,2014年4月間,朱男再次出救護任務至醫院,兩人終於搭上話,互留聯絡方式並開始交往。
朱男稱,他與謝女是單純砲友關係,後來他想與謝女切割,不料謝女拍下2人在床上的親密照片,威脅他要把兩人的事告訴他老婆、消防隊長官,甚至還揚言向記者爆料,說他帶女生到宿舍做愛、曾延遲歸隊載謝女去汽車旅館等,他因此未立即與謝女切割。
朱男稱,2015年6月間他因工作需要參加集訓,當時他要求謝女受訓期間不要與他聯絡,雙方約定再發生3次性關係後就結束,但謝女竟偷偷打電話給他妻子,他為此跟謝女爭吵,雙方絕裂分手。豈料謝女卻指控朱男毆打她,不僅向消防局檢舉朱男將消防設備、漂流木載回家、帶女生回宿舍做愛的事情,甚至向朱妻舉發兩人姦情等。
消防局調查後,認定朱男涉及不正常男女關係,影響機關形象將他記過調職,朱妻則在2016年4月離婚求去,並提告2人妨害家庭。朱男自白於2014年3月至5月間,與謝女發生6至7次性行為,但謝女否認,辯稱只有發生1次口交。檢方調查後,以朱男自白及LINE對話無法做為通姦證據,將2人不起訴,朱男前妻不服提起再議,高分檢發回地檢署繼續調查。
檢方重新調查指出,謝女與朱男的LINE對話內容包括:「我三個月沒做了」、「你餵飽我、我自然不吵」、「我餓了」、「做愛同時會拿一份性愛契約給你、我們之間只有性愛」、「如果三次都是乖乖,你為什麼不要我、我喜歡做愛、跟你」、「我只要你的肉體」等曖昧、露骨內容,配合謝女向消防局檢舉「回宿舍做愛不只一次」、向朱妻舉發「內褲上他的精液」等情節,認定謝女在朱妻提告後,全盤否認與朱男的關係不符經驗法則,採信朱男的自白,認定2人發生6次通姦行為,去年底將2人起訴。
法院日前開庭,謝女仍堅稱2人只有口交一次,沒有性器官接觸,要求朱男的前妻提出2人通姦證據,朱男也改稱2人沒有發生性關係,LINE的對話全屬「意淫」,當時因希望挽回婚姻,才向妻坦承與謝女發生性行為。但法官認為,朱男說詞矛盾不通,要他回去想清楚,擇期再開庭。(許淑惠/台中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護士癡纏已婚消防猛男,有網友揶揄消防員「到處滅火,真辛苦」、「又要救大火,又要救慾火」、「真的是很會打(火),的兄弟」,於是有網友說出真心話「我長大也要當消防員」,但立刻有網友提醒他「你已經長大了啊!!」
文章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6/1048512/
達人徵信社評論:
很明顯雙方的口徑有相互串供,才會一起否認有發生性關係,只要妻子無法提出證據,我想真的很難將雙方已通姦罪定讞,看來這位打火英雄應該是外遇偷吃慣犯,只是這次吃到了一個難以擺脫的大麻煩,讓打火英雄身敗名裂,而且對他糾纏不休。只能說打火英雄是偷雞不著蝕把米,搞到自己離婚又被調職,外遇事件天下皆知。希望故事中的妻子順利找到抓姦證據,來將這對姦夫淫婦順利定罪,給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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