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9歲許姓男子,疑因不滿17歲的李姓女友提出分手,竟對她潑灑去光水並引火點燃,造成李女臉部、胸部慘遭燒傷毀容,新北地檢署今(14)依重傷害等罪嫌起訴許男。而針對李女家屬指控許男外公阻擋救人,檢方則另案偵辦中。
許男與17歲李姓女友約在2年前開始交往,也時常在臉書po照放閃。但因2人吵架時,許男常對李女拳腳相向,還曾拿刀架在她身上,或是掐住她脖子威脅「妳敢說我就殺妳媽」,導致李女最後提出分手。但許男卻懷疑李女另結新歡,在去年聖誕夜間前往李女住所,趁她外出倒垃圾時上前理論,兩人因此發生衝突,拉扯間也造成李女受傷。
翌日,李女在阿姨的陪同下前往許男住所拿個人物品,兩人在房內再次爭吵,許男竟對李女潑灑去光水並點火,造成李女臉、胸部三度灼傷。李女阿姨指控,當時她與男友聽見外甥女呼救聲,想進房察看,但卻遭許男外公阻擋,甚至拍掉手機阻止他們報警,因此加告許男外公為共同正犯。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