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去年5月向李姓前男友提出分手,之後男方主動提出送女方回家,卻趁機爆打女方,導致其頭部顱內出血,最後需入住深切治療病房。事隔約半年,李男到女方工作地點企圖強行帶走未遂,再將女方打至昏迷。雖然女方多次要求李男放過,但至今女方仍受到李男騷擾。
有網友今日於facebook群組「爆料公社」表示,被害女子與李男去年5月第一次約在高雄市三民區龍城的一間便利提分手,之後李男假裝好心送女方回家,卻甫步出便利店便將女方毆至倒在地上。從發文者附上的閉路電視片段所見,李男突然轉身一拳擊向身旁的女子,女子應聲倒地,但李男似乎仍怒不可遏,竟再在地上一動不動的女子猛地踢了兩腳。
據發文者稱,李男事後還截了一輛的士,打算將受傷的前女友載回家中匿藏,但女方中途醒來,並在抵達李男住所時推開車門,並跌出車外,剛好遇巡邏警員才得救。
被害女子之後被緊急送往高雄榮民總醫院急救,經手術治療後無大礙。事後,被害女子家屬向李男提告,卻因「受害者並沒有死亡」,李男只被判一般傷害罪,女子於是申請保護令,要求李男不得騷擾、接近。
但李男於去年10月卻前往被害女子公司附近,企圖強行押走對方,雙方拉扯期間,李男再度重額被害女子前額,由於舊傷並未俞,受害女子馬上暈倒,最後在途人報警下再度送院急救。
發文者稱表示,被害女子曾向李男要求放過,讓她恢復正常、安靜生活,但即使女方申請保護令,又多次更換手機號碼,但李男則查出對方電話號碼,並對其騷擾,令被害女子逼不得在網上公開事件,並希望不再其他人受害。
被指控的男子,在事件曝光後已關閉臉書,但網友仍非常氣憤。男子月初被高雄地院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資料來源:on.cc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