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1名人妻察覺呂姓丈夫在外疑似劈腿小三,先後找友人陪同跟蹤丈夫,赫然發現丈夫於2018年9月先後劈腿兩女,9月26日下午,呂男先與張姓女子上摩鐵;隔天(27日)下午又與女子小雲到摩鐵開房間,雖然呂男否認劈腿,但呂妻端出相關跟拍照片與跟蹤證人供詞,台南地院法官認定呂男連劈兩外遇女,判呂分別與兩女各連帶賠償15萬元給妻子。
2019年3月29日,呂妻又逮到丈夫與外遇女小雲到青森精品商旅開房間,氣得實在受不了、報警「捉猴」,當晚呂妻與丈夫、小雲等人鬧上警局。
呂妻痛批丈夫接連與張女、小雲兩人發生婚外情,2018年9月26日下午,呂男與張女到台南青森精品商旅同宿;同年12月17日,呂男與張女先到白河關子嶺統茂溫泉會館,接著又到永華春天汽車旅館休息,最後到高雄市的魚翅火鍋店用餐。呂男與張女交往期間,呂不時出入張女住家,常一起出遊、用餐,關係親密。
另外,呂男也曾於2018年9月27日與另女小雲到台南為楓精品汽車旅館同宿;2019年3月29日,呂男與小雲再到青森精品商旅休息。呂妻認為丈夫與張女、小雲的關係逾越正常交往分際,破壞其婚姻家庭生活,讓她蒙受精神痛苦,要向丈夫與兩名小三求償精神慰撫金。
呂妻的友人在開庭時證述,呂妻所講的這幾次呂男與張女、小雲先後外出幽會、上摩鐵情事,他都有開車陪呂妻外出跟蹤到呂男與兩女的蹤跡,除了有呂妻提出的相關照片物證;在跟蹤時分別有看到呂男與兩女的臉,法官據以認定呂男與兩女上旅館休息的行為已逾普通異性朋友正常交往範圍,破壞呂妻的配偶權,呂妻可向3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