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日商擔任高階主管的林姓男子,平時工作有專屬翻譯或秘書,但林男仍聘請日文家教,教他長達10年的日文,妻子覺得不對勁,發現日文家教「張大千」不但是女的,而且還跟老公過從甚密,林妻雖然沒有捉姦在床,但仍提告求償50萬,法官認為日文家教侵犯林妻權益,判她賠10萬元。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為工作需要,於2010年時認識從事翻譯及教授商務人士日文的張姓女子,並以工作需求為由,請張女擔任他的日文家教,一教就是10年。林妻好奇,認為丈夫平時工作都有專屬翻譯或秘書,僅需有日文基礎便可處理業務,根本不須將日文學習至如母語般的程度,但丈夫堅持要學,她也沒多說什麼。
日前,林妻查看丈夫手機時,發現丈夫和1位「李強」的人不論上下班時間都在對話,後來李強還改名為「張大千」,凌晨時分也和丈夫視訊,林妻一查,發現這名「張大千」竟然就是丈夫的日文家教張女,且兩人不但宛若熱戀男女,林男空作空檔還會到張女住處休息,頻率高到連張女家樓下的保全都認林男。
林妻雖然沒有掌握丈夫和張女偷情的證據,但卻在丈夫電腦中找到張女的泳裝照和幼年時的照片,林妻因而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張女未顧及林男已婚身分,卻和林男過從甚密造成林妻身心痛苦,因此判她應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