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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調查] 犀利人妻反撲 超狂小三吃通姦罪


新聞日期:2017年09月04日 11:00

北市王姓女子被控3年前與已婚何男發生婚外情並懷孕墮胎,何妻通姦調查到兩人姦情後,小三王女不但沒退縮,還要求何妻離婚,並多次在電話中狂嗆何妻「我們在車上做愛的時候,妳也打電話來」、「我跟他之間每天都有性生活,不是一天」,何妻忍無可忍控告王女求償100萬元,一審判王女須賠15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審酌王女對何妻嗆聲期間長達2年多,今加碼20萬元,判她須賠何妻35萬元。全案確定。
何妻指稱,2014年5月起,她陸續接到王女電話,王自稱何男的女朋友,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她曾2度墮胎,還說何男已不再愛她,要她儘速與何男離婚,後來又透過手機、臉書傳送她與男貼臉、裸體親吻、擁抱等親密照片,甚至在電話中嗆聲「昨天我們在車上做愛的時候,你也有打電話,連打了3 通」、「妳不要離婚無所謂啊,我可以做他一輩子的情人」、「妳每次打電話來,我都在他身邊,但是我們在車上做愛的時候,妳也打電話來,在他的車上每個地方到處都有我們兩個人的指印」、「我跟他之間每天都有性生活,不是一天」。
王女辯稱,她其實從7年前就與何男交往,但何謊稱已離婚,直到2014年5月接到何妻電話,才知何男並沒有離婚,立即決定與何分手,之後就沒再跟他做愛,並未侵害何妻配偶權,可以作通姦調查為證,不過她後續與何妻經常為這件感情糾葛爭執,因為彼此積怨很深,對話及簡訊中夾雜互嗆的情緒性語言,但許多都誇大不實。
高院認為王女與何妻多次通電話,期間長達2年多,且王女屢次極力表達拒絕與何難分手,顯然不是一時情緒化的言語,因此不採信王女辯詞,認定她知道何男並未離婚後,仍持續與他交往至少2年餘多,還用親密照、話語刺激何妻,嚴重影響她的婚姻,審酌雙方財力及損害程度,一審判賠15萬元太少,因此加碼改判王女共須賠償何妻35萬元確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很多人相信因果輪迴,有因必有果,怎麼來就會怎麼去,所以宗教裡常會勸人為善,腳踏實地的賺錢,昧著良心得來的錢財怎麼來就會怎麼去,感情似乎也是一樣,今天你介入別人婚姻當第三者,搶來的姻緣,真的會幸福嗎?哪天你會不會也成為被搶走幸福的元配?


文章出處: 蘋果日報

達人通姦調查評論:
很多人相信因果輪迴,有因必有果,怎麼來就會怎麼去,所以宗教裡常會勸人為善,腳踏實地的賺錢,昧著良心得來的錢財怎麼來就會怎麼去,感情似乎也是一樣,今天你介入別人婚姻當第三者,搶來的姻緣,真的會幸福嗎?哪天你會不會也成為被搶走幸福的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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