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常回娘家遭夫提告休妻 真相竟是…
新北市一名張姓退伍軍官指摘結婚20年的妻子不愛待在家裡,反而常回娘家居住,最後甚至僅過年才回家數小時吃年夜飯,提告主張夫妻倆長期分居、感情不睦,要求法院判准離婚,但新北地院發現張男和妻子娘家在同一社區,兩家相距路程僅3分鐘,且張男曾帶小三逛街遭妻子及妻妹撞見,小三竟主張自稱正宮,還嗆妻妹剋死老公,甚至換鎖不讓妻回家,法官認定張男要為破壞婚姻關係負責,昨判他敗訴,不准離婚。
張男提告表示,他在1997年結婚,沒有子女,弟弟則娶妻子的妹妹,但弟已於2012年過世。張男稱婚後住眷村,他休假回家,妻子才回家,不然都住娘家,之後眷村改建,搬入現今社區,妻子仍堅持住娘家,直到他退伍,妻子還藉口房屋是張父的,拒絕同居,甚至僅過年吃年夜飯,才回家待數小時。
張男還指摘妻子,說她連公公生病,都阻止弟弟的小孩前往探視,去年11月他提離婚,妻子還揚言跳樓讓房屋變凶宅,讓他心生恐懼,且兩人長期分居,婚姻有嚴重破綻,因此提告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但張妻表示從未拒絕和丈夫同居,且娘家和夫家在同社區,丈夫也有娘家鑰匙,她平日常回夫家打掃,照顧公公,公公生病住院,她也有去探望,更沒阻止任何人探視公公,反而是丈夫有小三,去年底還將家門換鎖,不讓她回家。
法院找來張父及張男的妻妹作證,張父表示他常去張妻娘家探望次子的小孩(孫子),兩家互動良好。張男妻妹也證稱「過年兩家會一起吃年夜飯,且姊姊常去探望公公並打掃房屋,直到去年底姊夫換鎖,姊姊才無法回家,事後多次跟姊夫聯絡要求給鑰匙,姊夫都不理會。」
張男的妻妹還證稱,她曾跟姊姊在百貨公司撞見姊夫帶小三逛街,姊夫不但作勢要打姊姊,小三還反問姊姊是誰,姊姊表明身分後,小三竟自稱:「我才是他老婆,…,我的條件比妳好」,還嗆她剋死老公。
法官考量兩人分居,張男應負主要責任,何況張男還有小三,因此認定張男提告無理,昨判張男敗訴,不准離婚。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文章出處: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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