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陳男去年慫恿女友到酒店工作並和他同居,卻又懷疑女友和酒客來往密切,化身為恐怖情人,持尖嘴鉗毆打女友,更拿熱水澆淋女友,並在旁監聽女友講電話,威脅女友不能跟家人說任何事,還曾高舉球棒對女友說:「如果沒有做愛,做到讓我覺得高潮,就用球棒打你」,接著性侵女友得逞。最後女友忍無可忍逃走報警。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陳男(32歲)去年7月間,慫恿女友(約20歲)北上到酒店工作,便可與他同居。但事後陳男卻不滿女友和酒客來往太密切,去年9月間陳男為此勃然大怒,持尖嘴鉗怒毆女友外,還拿熱水朝女友頭部、腿部澆淋,造成女友頭、腿遭二度灼傷,身體也布滿瘀青。
此外,陳男還恐嚇女友要向家人借款30萬元,如果女友不照做,就會毆打她,女友和家人通話時陳男也在旁監聽,避免女友告狀。但幾次通話後,女友家人開始起疑,頻問:「妳不愛他了對不對?」、「妳回來好嗎?」但女友都只回答「嗯嗯」,過一會兒才又答:「我很愛他、他也很愛我。」
去年10月3日,陳男變本加厲竟高舉菜刀和球棒對女友稱:「如果沒有做愛,做到讓我覺得高潮,就要用球棒毆打妳。」藉此性侵女友得逞。隔天,女友趁著陳男不在家時,離家報警。
陳男到案僅承認有毆打女友,對於恐嚇取財、性侵等指控均否認,辯稱女友做酒店,他借錢給女友買衣服、化妝品,那是女友欠他的。
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被害人平日乖巧、溫順,北上前幾乎沒有和家裡拿錢或借錢。但女友開始會向家裡借錢的口氣卻非常反常,常一下子說:「拜託你們借我30萬元、不能報警」接著又說「有人買很多東西給我,他是真心對我」等語。
由於被害人和家人的通話內容充滿矛盾,一會說「嗯」最後又說「我很愛他」,家人起疑,把她每次撥回家的電話都錄音。檢察官根據錄音內容,以及醫院驗傷單證實被害人體內留有陳男DNA,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依強制性交、恐嚇、傷害等罪起訴陳男。(葉晴煦/新北報導)
文章出處: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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